解析:
依法商品房预售方理应按照国家既定的相关制度法规,将其预售合同报送至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机构以及土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并备档。此外,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必须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正式签署之后的第三十天内,向商品房所处地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以及负责管理土地事务的部门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方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向县级或以上级别市府房地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预售合同的备案及登记手续。而房地产开发商则必须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前往商品房所在区域的县级或以上级别的市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以及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进行备案。
2024-10-05 11:44:2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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