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在工商局工作,这段时间遇到了问题,工商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方式包括哪些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通知证人来作证出庭属于传唤证人的一种方式,是人民法院的职权。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由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基于人民法院的依职权主动传唤,但无论哪种情况均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通知。如果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根据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原则,在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情况下,证人未经通知作为例外情况也可出庭作证。
2018-02-11 13:28:29 回复
工商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方式包括看行政复议决定对被申请人的要求,如信息公开不作为,履行的方式就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如行政处罚不适当,行政复议决定撤销,那么履行方式就是重新作出行政处罚
2018-02-11 13:22:29 回复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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