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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起诉第三者,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汪* 福建-莆田 离婚咨询 2024.10.02 07:01:05 345人阅读

离婚可以起诉第三者,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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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情况下,离婚诉讼中不能单独起诉第三者索取心理补偿。此类诉讼主要针对婚姻过错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人等不当行为的伴侣。但若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还与其以夫妻名义生活,乃至结婚,那便视为犯重婚罪,原配可采取法律手段追责。

2024-10-02 14: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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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咱们聊的离婚,想要找第三者要精神损失费这事可不行。这种案子里,一般都得找那个把婚姻搞砸了的人负责,比如那个人干了啥坏事?比如说重婚,跟别人鬼混,打老婆孩子,把家人扔到一边不管不顾这类的事情。但是,要是你发现那位第三者明明知道人家已经有老婆了,还跟他以夫妻的身份住在一起,甚至还领证结婚了,那就严重了,这就是重婚罪,这时候你就可以用法律武器来对付他们了。

2024-10-02 12:1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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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咱们离婚的时候,不能就这么直接找那个小三要精神损失费。在这个事情里,离婚案子里的赔偿主要是给那些在婚姻中犯了错的人,比如说,他/她要是有重婚,跟别人住在一起,打你,不照顾家里人等等这些错误行为的话,那就得赔钱给你。不过,如果这个小三明明知道人家已经有老婆了还跟人家以夫妻的名义住在一起,甚至结婚了,那这就是重婚罪了,这时候原配就可以用法律来惩罚他们。

2024-10-02 10:2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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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寻常状况之下,协议离婚过程中无法直接向第三者提起诉讼索要精神损失偿金。这个情况下,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的赔偿范围大抵仅限于在婚姻关系中所存在的过错一方,也就是那些被认定为有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失行为的配偶。然而,若第三者在明知对方已有配偶的前提条件下,依然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缔结正式婚姻关系,从而触犯了重婚罪的相关规定,那么原配便可通过合法途径对其进行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4-10-02 08:3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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