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挂名股东其实就像是给公司帮忙捧个场的角色,他们可不是真的投资了钱然后又去当老板管理公司;也不在公司的各种大事儿小事儿上做啥决定。但是,那些名义股东多少还是出了点儿钱的,有时候在某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还能玩玩自己的小算盘。但就像划重点那样,名义股东虽然在外表上看起来似乎和真实股东相差无几,可是挂名股东的那个“股东”头衔可是真心实意的虚。不论是哪一种,都是有着潜在的法律问题存在的。
2024-09-29 15:10:00 回复
挂名股东其实就是根本就没掏钱出来、也不管公司的事儿、对于公司的决策他们也没有话语权。相比之下,名义股东虽然不像挂名股东那样啥事都不管,但至少他们还是出了点钱的,有时候还能插手管点儿事儿。不过,这两者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名义股东看起来可能跟真的股东更像那么回事儿,可挂名股东那个所谓的“股东”身份,往往就是个虚头巴脑的东西罢了。所以说,无论是名义股东还是挂名股东,其实都是有一定法律风险的。
2024-09-29 13:33:18 回复
解析:
在公司法领域中,被称为挂名股东的个体通常并未真正投入任何资金,且未实质性的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管理工作,对于公司的各项事务亦无最终的决策权。与此相对照的,名义股东则可能在形式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投资行为,甚至在特定情况下,他们也可能会参与到公司的部分事务处理之中。然而,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名义股东在法律层面上可能更加类似于真实股东,然而,挂名股东所担任的“股东”角色,其本质更多地表现为一种表象。无论是名义股东还是挂名股东,他们都需要面对一系列潜在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专业解答挂名股东需要咨询公司的章程,对公司的债务负清偿责任,要注视的对待公司,实现公司的目标,这类股东不参与公司的决策,也不享受公司的分红,不对公司进行出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从其他方面转入的。
专业解答挂靠股东与隐名股东最基本的区别,挂靠股东只是挂了个名,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不宜公开身份,借用他人身份成立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中,记载他人姓名。
专业解答名义股东与暗股东的区别是身份的显露程度是不一样的,前者的话是在相关的文件登记上都能够看出来,而后者它是一种隐性的,除此之外两者并无太大的区别,都是公司当中的股东可以对公司当中的一些事项作出一定的决议,并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名义股东和隐性股东是没有区别的,两者都是一个概念只不过说法不同而已。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如果股东本人不方便实际出资,可以通过口头协议的方式委托他人代为持股,这种名义上的股东是隐性的,不对外个公开自己的身份。
律师解析 一、挂名股东不参与公司股东会决议,显名股东直接参加股东会相关决议; 二、挂名股东不分取红利,个别情况有收一定的借名费。显名股东参与公司分红;. 三、挂名股东,无实际上的出资行为,挂名,往往是规避目前法律.上禁止性规定。显名股东,有实际出资,即便是与隐名股东存在协议约定,但不排除显名股东之身份; 四、挂名股东,退股权难以操作,因无实际出资行为,如要求退股,除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例外约定外,即便是有工商登记或名册记载,如不能提供其实际出资证名,一旦公司或其他股东反证,法院也难以支持。显名股东,无论是在形式上抑或实体上,与其他股东一样享有转股或退股的权利,当然有另外规定除外。 五、挂名股东,法律上暂无正名,一旦发生争议,挂名股东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处于不利境地。显名股东,虽然也未写入法律文件,但实践中已在积极探索,公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已为显名股东在实务中发生争议时提供了解决的途径,公司法的下次修订,也必定会完善。
律师解析 一、挂名股东不参与公司股东会决议,显名股东直接参加股东会相关决议; 二、挂名股东不分取红利,个别情况有收一定的借名费。显名股东参与公司分红;. 三、挂名股东,无实际上的出资行为,挂名,往往是规避目前法律.上禁止性规定。显名股东,有实际出资,即便是与隐名股东存在协议约定,但不排除显名股东之身份; 四、挂名股东,退股权难以操作,因无实际出资行为,如要求退股,除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例外约定外,即便是有工商登记或名册记载,如不能提供其实际出资证名,一旦公司或其他股东反证,法院也难以支持。显名股东,无论是在形式上抑或实体上,与其他股东一样享有转股或退股的权利,当然有另外规定除外。 五、挂名股东,法律上暂无正名,一旦发生争议,挂名股东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处于不利境地。显名股东,虽然也未写入法律文件,但实践中已在积极探索,公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已为显名股东在实务中发生争议时提供了解决的途径,公司法的下次修订,也必定会完善。
律师解析 实际股东虚假出资,挂名股东的责任和义务为补足出资。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补足出资后,可以向实际股东追偿。
律师解析 挂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没有区别。实际股东若是没有如实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显名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显名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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