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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因进行高等教育学历继续教育而产生的支出,可在整个受教育阶段按照每年人民币4,800元(即每月4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扣除。
然而,纳税人若进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方面的继续教育支出,必须在获得相应证书的年份内,按照每年3,6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学历教育的扣除,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受教育期间按月进行扣除,既可以选择由自己按照继续教育支出的方式进行扣除(每月400元),也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的方式进行扣除(每月1000元),但是两种扣除方式不可同时使用;
2.对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而言,只有在获取到相关证书的年份里,才能够按照每年3,6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扣除。
2024-09-28 16:5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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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纳税人而言,其在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过程中的学费,在学习期间内可按照每年4,800元这一固定金额进行扣除。与此不同的是,接受技能类职业、专业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以及获得认证所需学习费用,其扣除了的金额上限则设定为每年3,600元。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学历教育的扣除额,可在学历教育期间内,通过按月方式进行扣除。并且,纳税人有权自由选择由自身按照相关的继续教育费用扣除标准(即每月400元)进行扣除;或者,亦可选择由父母根据受养子女范围及教育支出标准(即每月1000元)进行扣除。但是,在此情况下,务必明确注意,不允许两种扣除方法同时应用。
2.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无论就职于何种职位,不论属于哪种职业资格体系范畴,只要在取得相关资质后的某个会计年度内,都必须按照标准予以扣除.具体而言,这部分的扣除金额上限设定为每年3,600元。
2024-09-28 15:3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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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规定,对于纳税人接受的学历持续教育支出,在开展教育的这一年中可按照全年4800元(每月4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抵扣。而对于纳税人所接受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支出,在获取到相关证书的那一年中,则能够享受每年3600元的定额抵扣福利。
具体来说:
首先,关于学历教育的抵扣问题,纳税人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自行承担这部分支出(每月400元)作为继续教育开支予以扣除,或者也可以选择将其视为子女教育支出,由父母代为承担(每月1000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使用。
其次,对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抵扣问题,纳税人必须在获得相关证书之后的那个年度内,才能享受到每年3600元的定额抵扣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4-09-28 14:09: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