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间的怎么办 终止复核。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提讼并经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诉讼应注意什么 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 2,的: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3,证据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申请强制执行. 5,他与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你与他之间存在借款之债.是两种法律关系.你不用管他父母的情况.
您好,关于诉讼时效延长的情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是指因特殊情况,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那么诉讼时效延长的情形有哪些呢 延长的对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均可适用延长。 延长的条件: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
3、是否延长由决定。
4、决定延长的期间必须适当。 这里的正当理由是指的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通意见》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 以上就是“诉讼时效延长的情形”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