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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李* 新疆-乌鲁木齐 土地征收咨询 2024.09.16 05:16:27 308人阅读

济南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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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确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其税目采用定率税方式,即采取有幅度的差异性税额标准进行计征。这其中,根据不同规模城市,如大型城市、中型城市、小型城市以及各类县市、建制镇和工矿区等的实际情况,均规定了相应的每单位平方米每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度。针对这些不同地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我们设定了明确而具体的年度税额标准,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在大城市范围内,每平方米年应纳税额为1.5至30元;
2.在中等城市范围内,每平方米年应纳税额为1.2至24元;
3.在小城市范围内,每平方米年应纳税额为0.9至18元;
4.在县城、建制镇及工矿区范畴,每平方米年应纳税额则为0.6至12元。

2024-09-16 09: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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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地区,土地使用者需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项税款以定额税率形式计征,采用差别幅度的税额划分方式进行征收管理。
根据大、中、小各类级别的城市以及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实际情况,对每平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进行了明确划分。具体来看,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米每年的税额标准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首先是大城市,其最高税额为每平米1.5至30元;
其次是中等城市,其最高税额为每平米1.2至24元;
再者是小城市,其最高税额为每平米0.9至18元;
最后则是乡镇和工业区地带,其最高税额为每平米0.6至12元。

2024-09-16 08:3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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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遵循区域性差别定额税率的实施方案如下:按照城市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大型城市、中型城市、小型城市以及县城、建制镇和工业矿区等不同类别,设定了相应的基准面积税金额,以其年度应纳税总额为准。
同时,按照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定额税率制度,这就意味着我们会采取有幅度且区别性的税额额度。以下是针对这些不同类别的城市所定义的每年每平米土地使用税应缴纳的具体金额:
首先是大型城市,其范围是从1.5至30元不等;
其次为中型城市,其区间为1.2至24元;后续是小型城市,其数值为0.9至18元;
最后则是县城、建制镇、工业矿区等,这种情况下的税额则设定在0.6至12元之间。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44号)规定,应税单位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将住房出售给职工并按规定进行核销账务处理后,住房用地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比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个人所有住房用地的现行政策执行。《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土地的征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024-09-16 07:01:5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湖南土地使用税怎么交的1、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2、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3、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级别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2)大城市50万以上1.5~30;(3)中等城市20万~50万1.2~24;(4)小城市20万以下0.9~18(5)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根据税法等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主要有:(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于济南历下土地使用税申报步骤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济南历下土地使用税申报程序是怎样的一、事项描述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事项为地税业务二、受理部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020纳税服务热线查询。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020纳税服务热线查询。三、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时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即时办结。四、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20〕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20〕第362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20〕第483号)全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统一纳税申报表后续工作的通知》(税总发〔〕1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114号)五、温馨提示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2、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河南土地使用税征收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1、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2、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3、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4、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河南土地使用税具体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郑州、洛阳市:1.5元至30元;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南阳、商丘市:1.5元至28元;鹤壁、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1.2元至24元;县级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上款所列税额标准需要调整的,由省地税局根据《条例》确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将本地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省辖市确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地税局批准;县(市)确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地税局备案。经批准确定的贫困县,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审批程序接上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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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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