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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付首付且公积金贷款怎么处理

唐** 浙江-台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9.14 15:59:53 381人阅读

女方付首付且公积金贷款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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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若在结婚前便签署了购房合同并以个人资产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项,然而在婚后却使用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来承担贷款还款义务,并且所购房产仍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者名下的话,那么首先应该尝试通过协议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倘若在经过协商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则在法律层面上,法院通常会将涉案房产定义为归属权登记人所有,同时对于双方共同承担的贷款还款部分,可允许其中一方以金额补偿的方式反馈给另一方。

2024-09-14 18:2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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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位当事人在濒临婚姻边缘之际签署了购房协议,并以个人资产支付了不动产首期付款之后,若其在婚后选择使用共同财富来偿还住房贷款,且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于首付款支付者的名下时,首先建议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倘若沟通无果,在此情况之下,法院通常会作出如下鉴定结论:这份房产归属于产权办理登记的一方所有,然而,对于在婚姻期间所发生的共同还款金额,此方可向对方提供相应的补偿。

2024-09-14 17:1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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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一方在缔结婚姻之前就已经签署了购房合约,且以自身独立财产作为购房首期付款的房屋项目时,倘若在婚后阶段此房产还需采用夫妇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然而房产却被登记在购买首付款的出资人名义之下的话,那么在此类情形下,可先行通过协商方式处置;若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做出判决认定该房屋完全归属于产权登记者一方所有,而双方在共同还款期间所产生的全部金额将由其中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4-09-14 16:24:3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按商业银行政策处理)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则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按商业银行政策处理)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则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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