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交付逾期发生时,作为购房者您首先应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以敦促其尽快履约。如果经过催告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实际交付,那么您有权依法请求解除这份购房合同。此外,您同样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返还双倍定金等其他违约责任。
2024-09-10 18:16:00 回复
若遇到房屋交付延期的情况,首先购房者可采取督促措施,在经过有效的催告之后,倘若开发商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相关的交房义务,那么作为当事人的购房者有权选择索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外,购房者亦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主张,要求其返还两倍的订金及承担其它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2024-09-10 16:55:40 回复
解析:
若房屋交付期限逾期,购买方不妨首先贯彻催告之责,经过合理期间内的多次催促,若商品房开发商依然未能切实履行其交房职责,购屋者则可向法院申请解除该宗购房合同。此外,购买方可依法索求开发商支付双倍定金等各类合同约定的其它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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