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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保险公司因无充分诚意而对索赔置之不理时,您首先应尝试与该公司进行友好洽谈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可考虑寻求下列各方面的援助以解决问题:
1.向保险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请求监管机构采取措施要求相关公司限期改善其服务质量;
2.向双方均信任且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提出调解申请,以期通过公正的方式解决争议;
3.若保险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则可依据该条款向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程序;
4.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除上述途径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适当的维权手段。保险公司在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尽快展开审核工作;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应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但如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保险公司应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相应的赔偿或给付义务;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保险公司应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详细解释拒绝原因。
2024-09-10 12:5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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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不予理赔,建议您首先与该保险公司进行磋商。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您可寻求以下部门的协助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1.直接向当地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保险监管机构将有权限要求保险公司限期调整错误行为;
2.可直接向双方均信赖且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处理;
3.若保险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您可向按照仲裁条款规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4.也可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向具有管辖权限的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5.或其他适当的法律救济途径。此后,保险公司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立即展开核实评估工作。若情况较为复杂,保险公司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除非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保险公司应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而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保险公司应自做出核定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并详细解释其原因。
2024-09-10 12:5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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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如若保险公司未能以合理理由给予理赔处理,您可先行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商议。
如若无法妥善解决,您还可寻求如下部门协助解决:
首先,您可以直接向当地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诉,此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责令保险公司限期整改;
其次,您也可以选择向双方均信任的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
再次,如果保险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您可以向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最后,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您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保险公司在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尽快进行核实和确认;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三十日内完成核实工作,除非合同另有特别约定。若经核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相应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反之,若经核实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详细解释相关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七十一条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2024-09-10 12:03: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