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青岛法律咨询 > 青岛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终身监禁只能针对贪污罪吗

终身监禁只能针对贪污罪吗

龚** 山东-青岛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9.09 09:55:47 464人阅读

终身监禁只能针对贪污罪吗

其他人都在看:
青岛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终身监禁这个事可不是光对贪污罪行才有效。它其实就是一个很严肃的刑罚实施方法,除了贪污罪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比较严重的罪行也有可能会用得到这招。比如说吧,如果有人犯了受贿的罪行而且情节特别恶劣的话,可能就会被判死刑缓期执行,这种时候,人民法院依据犯罪情况等等这些因素来考虑,完全是有可能和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一起决定,然后让他终身监禁,不能够再减刑或者假释了。

2024-09-09 12:03:00 回复
咨询我

终身监禁不止是给贪污犯罪用的。其实,终身监禁可是个很厉害的处罚方式,除了贪污罪,还有些其他的大罪行也会用到这个手段。比如,如果有人因为受贿罪被抓到,而且罪情特别恶劣,那他有可能被判死刑然后缓期执行。但是这时候,法官会看具体情况,有可能会给他一个选择就是死刑缓期执行2年后再减为无期徒刑,同时让他接受终身监禁,不能有任何减刑和假释的机会。

2024-09-09 12:00:49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终身监禁这一刑罚执行手段并非仅适用于贪污犯罪者。事实上,它作为一项严酷的法律制裁措施,除了贪污罪之外,还可应用于部分极为严重的犯罪案件中。例如,当一个人因犯受贿罪情节特别恶劣而被判处死刑,但予以缓期执行时,法院可视情节轻重等因素,在其死刑缓期执行满两年之后依法将其刑期减至无期徒刑的同时,附加终身监禁,且永久不得再行减刑或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4-09-09 10:58:0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