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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为您解答,仅供参考:处理采购拿回扣离职后举报案件,核心是先判断行为性质、固定证据,再分路径追责,同时把握时效与从轻情节。首先要快速固定关键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与供应商的聊天记录、合同、财务凭证、证人证言等,这些是认定回扣事实的核心依据,离职不影响证据收集,越早固定越能避免证据灭失。接着区分行为性质,若回扣金额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通常6万元)标准,公司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司法机关会依法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并定罪量刑,该罪量刑与数额挂钩,数额越大处罚越重,离职不影响刑事追诉,且追诉时效未过就可追责。若金额未达刑事标准,公司可通过民事诉讼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回扣并赔偿损失,也可按内部制度追责。被举报的采购人员应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退赃退赔,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可依法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此外,公司还可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商业贿赂行为,追究相关主体行政责任,全面挽回损失。
2026-01-27 07:34: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