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持续经营期限内(跨度不超过十二个自然月份或者四个季度),累计应缴纳增值税销售额如若超越了法定标准,则将被归类为一般纳税人,否则便是小规模纳税人。具体而言,以下是两种分类依据:
1.从事以生产制造为主线业务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尤其强调对加工物料进行修缮或装配)的纳税人来说:如果其年销售总额能够达到至少一百万元人民币,那么便符合条件成为一般纳税人。
2.对于那些主要关注货物批发零售的企业或个人:若能实现年度销售额达到至少一百八十万人民币的水平,也可以荣升为一般纳税人。而对于那些工业领域中的中小企业以及商品流通行业的从业者们,其每年销售额若未能达到上述相应数字门槛,那么他们就会自动被划入到小规模纳税人的行列之中;否则的话,就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位纳税人在其连续经营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自然月或者四个会计季度的时间内,如其所应缴纳的增值税销售额累积计算后符合相关规定,即可被确认为一般纳税人;倘若未能满足此条件,则将被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
1.以制造业或者提供面向应税服务(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加工、修理与修配等应税劳务)为主业的纳税人:若年度销售成绩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之上,便可荣升为一般纳税人。
2.在货物批发和零售行业中沉浮多年:如果每年的营业额能达到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以上,那么您也有机会成为一名一般纳税人。而对于年销售额未达人民币一百万元的工业企业以及年销售额在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之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它们将会被划分到小规模纳税人这个群体之中;反过来,只要超过上述限制即便只有零点一分,也意味着你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一般纳税人。
解析:
凡满足所经营期间累计应征收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要求,且持续时间未超过12个自然月或者4个自然季的纳税人,将被归类为准则纳税人;若未能达到此标准,其身份则暂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两条规定将对划分纳税人角色起到关键作用:
首先,如果一家企业的主要业务是生产并提供应税服务(特别强调的是加工和修理修配服务),那么只要年营业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该公司就有资格被界定为一般纳税人。
其次,如果一家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从事货物批发零售业,那么只有当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80万美元以上,才能够被划分为一般纳税人的范畴。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年度销售收入低于100万美元,对于商品流通企业来说,年度销售收入低于180万美元的,都将暂时被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行列;
然而,一旦超越这个界限,它们就有条件成为一般的纳税人。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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