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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管辖。是指由诉讼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专门管辖。这种管辖一般是独占的、排他的,是法律规定只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的诉讼。专属管辖包括两种经济纠纷案件: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按照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往往存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对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是专属管辖什么法院的规定
2020-11-04 21:33: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