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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雇凶寻衅滋事罪的情形

周* 福建-厦门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8.27 13:06:01 392人阅读

不构成雇凶寻衅滋事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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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无法构成“雇凶寻衅滋事罪”:
1.首先,行为人并未真正地雇佣他人去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或者虽然具有雇佣的企图,但是最终并未能将其付诸实践。
2.其次,即使存在雇佣意图,如果被雇佣者实际上并没有实施任何寻衅滋事的行为,那么也不能被认定为构成该罪名。
3.最后,该罪名的成立需要行为人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但是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尚未达到这一程度,或者其情节显著轻微,那么也不能被判定为构成该罪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

2024-08-27 17: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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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下列构成雇凶寻衅滋事罪的情况在其中,即:当事人并未真实雇用他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寻衅滋事活动,抑或是尽管其具有雇佣此类不良行为的意图,却未能将之付诸实践;又或者是受雇者并未真正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
再者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并未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实质性的干扰,或者说其行为的严重性明显较低。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判断,这一点应由法院来完成。

2024-08-27 16:2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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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判定雇佣人员寻衅滋事罪是否成立时,以下几种情形将不予考虑:
第一种是行为人并无实际雇佣他人进行寻衅滋事行为,抑或虽然有雇佣意图却从未真正采取过相关措施;
其次,被雇佣者并未落实寻衅滋事的行为;
最后一点则是行为人的所作所为未能对公共秩序产生足够的干扰效果,或者情节极其轻微。请各位务必留心,个案的具体犯罪构成与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来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8-27 14:5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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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2 2347阅读
  • 雇凶伤人和寻衅滋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解答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2024.07.02 62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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