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习期间驾驭高速公路时,若遇到以下几种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进行理赔:
首先,当事人在酒精中毒或严重醉酒后驾车的情况;
其次,驾驶员未持有有效驾驶证便进行驾驶操作或将车辆交由未获得相应证书的人员驾驶;
最后,驾驶员蓄意制造车祸等恶意行为。
在实习期间,若车辆存在高速行驶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公司条款规定,以下几种状况将无法获得赔偿:
首先,倘若当事人处于醉酒状态下驾车出行,那么其所引发的任何相关风险及后果均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其次,如果驾驶人员未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或将车辆擅自转借给未经许可的驾驶员,同样也会被排除在保险赔偿范畴之外;
最后,假如驾驶人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则属于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在此种情况下,自然也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险补偿。
解析:
在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相关的保险理赔事宜必须得到充分了解和遵循。以下是几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不予赔偿的情形:
首先,当事人处于醉酒状态后进行驾驶行为的;
其次,驾驶员无有效驾照或将车辆擅自交由无有效驾照者驾驶;
最后,驾驶员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之意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