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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听说有人被刑事拘留了31天就想知道他会不会放出来,那我可告诉你,这个问题不能一刀切地回答。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最多就是30天,再加上检察院还得花上7天时间来审查批准逮捕,所以最长时间能到37天。要是在第31天的时候把人给放了,那可能是因为公安机关查了半天,发现证据不够硬,顶多只能让当事人受点小惩戒,没必要抓起来走刑事程序啥的。不过也有可能案子还没完,找不到足够证据就让他走人了。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公安机关觉得被拘留的那个人,得抓起来关押的话,他们应该在拘留之后的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这人是个流窜犯、老油条、团伙作案的主谋之类的,那么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还能再延长1天到4天。检察院那边,应该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申请逮捕书后的7天之内,做出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同意逮捕,公安机关就得赶紧把人给放了,然后把放人的情况告诉检察院。如果案子还得接着查下去,而且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那就得按照规定给他办手续。
2024-08-19 09: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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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家人被刑事拘留了31天,这到底会不会放出来?这个问题可不能简单地回答“是”或“不是”。通常来说,刑事拘留最长就是30天再加上检察院审核的那7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37天。但是,如果在第31天就把人给放了,那可能是因为警察叔叔们觉得找不到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犯了罪,或者是这个罪行实在太轻了,根本没必要去坐牢。不过,也有可能是他们还在调查这个案子,还没有到能放人的时候。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警察叔叔觉得这个人得关起来,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之后的3天内,把这个人交给检察院去审核批准。如果遇到特别复杂的情况,比如这个人是个小偷,经常偷东西,或者是跟别人一起干坏事,那么他们可以申请延长审核批准的时间,最多可以延长到30天。
然后检察院就要在收到警察叔叔的申请后的7天之内做出决定,要么批准逮捕,要么不批准。如果检察院不同意逮捕的话,警察叔叔就得马上把人给放了,还要告诉检察院他们是怎么做的。如果这个案子还需要继续调查,而且这个人又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警察叔叔就可以给他办这些手续。
2024-08-19 08:1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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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刑事拘留期长达31天之后能否获释,这并非简单的一概而论之问题。众所周知,刑事拘留期标准上限通常为30天,若再加上最高检进行审查批捕所耗费的7天,则总计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倘若在第31天之际便得到释放,那么这种情况极有可能是由公安部门经详尽调查研究后认定相关犯罪证据不充分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因素导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仍然存在着部分案件在取得新的进展之前并未达到放人的条件。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的人员,如认为有必要逮捕,应在拘留期满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当事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4-08-19 07:43: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