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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黄** 青海-黄南 夫妻债务咨询 2024.08.15 15:54:01 445人阅读

夫妻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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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夫妻的个人债务,就是结婚前或婚后某一方借的钱,但是这些钱又没有用到两个人的共同生活上,也没用来赚钱养家糊口。而夫妻共有的债,大概就分为几种情况,比如说两个人都签了字的,或者其中一个后来承认了这笔债;再比如,在婚姻关系还在的时候,某一方用自己的名字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借的钱;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这笔钱是用一个人的名字借的,但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其实是花在了两个人的共同生活上,或者是为了一起赚钱养家糊口才借的。

2024-08-15 18: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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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如果有一方欠了钱,那这就叫个人债务。要么就是在结婚前欠下的债,要么就是婚后用自己的名字欠的债,而且这些债都没有用到两个人共同的生活、开销或者投资上。而夫妻俩应该一起还的那种债,主要就是两口子都签过名或其中一个事后承认的债;另一种就是在婚姻持续的过程中,某一方用自己的名字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还有一种,就是在婚姻持续的时候,一方用自己的名字借了超过日常开销的钱,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这个钱其实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的生活、开销或者投资上,或者是基于夫妻俩都同意的情况下借的。

2024-08-15 17:3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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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夫妻之间的债务问题,个人债务主要特指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前或结婚后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的、并且没有被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生产经营所需的款项。
然而,夫妻共同债务则包含了各种各样的情况,比如是由配偶双方共同签署构成的责任,或是在配偶一方事后承认并同意承担的债务等等。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内,如果有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而承担的债务,也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被用于了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否则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15 17:2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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