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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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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是什么法律?

卿**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收养赡养咨询 2024.08.04 06:52:49 464人阅读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是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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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致力于维护老年人群体依法应享有的权益,这一点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得到明确体现。这部法规庄重地指出了残疾人士在政治权益、经济利益、文化素养、社交圈子以及居家生活等各个层面上皆应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待遇。国家也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以确保那些具有不同背景和特殊需求的残疾人士能够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多种渠道与方式参与到国家的管理工作中来,包括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及社会事务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第三条明文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
同时,对于残疾人士的公民权利及其人格尊严,法律都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坚决反对任何针对残疾人士的歧视行为。请注意,嗤之以鼻并坚决抵制对残疾人士进行侮辱或侵犯他们人身权利的行为,同时坚决杜绝任何通过公共媒体或其它方式丑化、贬损残疾人士人格形象的现象发生。

2024-08-04 10: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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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崇老人应享受的法定权益,这是《残疾人保障法》所明确规定的。这部详尽的法律条款阐明了,残疾人在伟大祖国的政治、经济、社会以及家庭生活领域中,同样有权与其他广大公民共同享有平等的权利待遇。为了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在国家治理、经济和文化发展以及社会公共事务中的管理权能,我国政府作出果断决定,运用多种渠道和手段确保他们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履行这些职责,以此广为社会所接受。在此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第三章从多个层面再次强调了残疾人享有的与其他人平等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并且声明:任何基于残疾原因的歧视行为都是违法并不道德的;任何人都不得侵犯或伤害残疾人的身体或心理健康;
同时,也严禁通过包括大众传媒在内的各种渠道对残疾人进行贬低或冒犯,以维护他们的个人尊严。

2024-08-04 10:0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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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国家对于老年人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十分重视,而这一点在我国的重要法律法规——《残疾人保障法》中得到了明确体现。这部法律明确指出,残疾人在政治参与、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社会进步以及家庭生活等诸多领域应享有与其他普通公民同等的权利,不容丝毫偏见或歧视。为此,我国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各项举措,确保残疾人能够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和适当形式参与到国家治理、经济繁荣、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中来,积极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亦在其第三条中强调,残疾人所享有的公民权利以及作为人的基本尊严,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由于残疾而产生的针对弱势群体的歧视行为都是被严厉禁止的;
同时,对残障人士进行羞辱、侵犯的行为也同样在法律的范畴内。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精神,不能通过任何媒体平台或者其他公开方式对残疾人士进行贬低或诋毁,以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受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2024-08-04 08:21:14 回复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能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在旧社会被称为私生子或者奸生子,这些称谓带有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性质,现在一般不予使用。未婚生育或在婚姻关系以外发生两性关系并生育是违法的,也是违反我国公共道德的,这种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并予以必要的处理。但是,非婚生子女降临人世,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他们是无辜的,不应当受到人们的不公平对待或者歧视,因为,非婚生子女的出生,是他的生父母的过错所致,应由他的生父母承担过错责任和违法责任。非婚生子女应当与婚生子女一样,享受平等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那么,应当怎样做才能真正地使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子女同等的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1)明确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和生父。因为只有明确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才能使其可能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生母或者生父任何一方的缺少,都使非婚生子女在事实上不可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出生的事实,对非婚生子女生母的确定是准确的,但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是谁,如果其生父不自觉地承认,则必须通过一事实上的法定程序,予以证明和确认,如通过“亲子鉴定”的方式确认生父。确保非婚生子女享受到生父母双方的抚养教育及完整的亲情,以及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其他权利。(2)禁止并打击一切危害、歧视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在非婚生子女成年之前,由于生理和心理尚未发育成熟,因此,缺乏甚至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因此,国家以法律强制力,社会应以道德规范和的力量,保护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人格尊严受到尊重,使非婚生子女真正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溺婴等危害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3)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直至该子女生活为止。同时,确保非婚生子女对生父的遗产继承权的实现。(4)建立和健全有关保护非婚生子女,尤其是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亲属和法律制度,使非婚生子女合法要权益的保护工作规范有序,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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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是什么法律?

    专业解答我国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这在《残疾人保障法》中得到了体现。该法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权利,禁止歧视和侮辱。 同时,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残疾人权益的行为,维护他们的人格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2024.04.21 137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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