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小型企业也必须遵循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年度报告报表申报工作。此项规定中的年报通常是指企业所得税年度报告,其主要关注点在于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所作的纳税调整以及利润状况分析等信息。
然而,企业年审期间还需提交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在内的各项财务数据文件以供审查确认。对于那些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而言,所得税年度报告的截止日期往往设定在每年的五月三十一日之前。
作为小型规模纳税义务人,您需提交企业年度报告。此种年报即为所得税年报,其主要审查对象是企业的净利润数值,然而也需要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进行详细检查并上交。若贵司选择缴纳所得税按查账征收方式,那么通常情况下,所得税年报的截止日期将定在每年的5月31日之前。
解析:
小型规模纳税人需依法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此处所指之“年年报表”特指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重点在于对全年财务状况进行细致审视和分析,其核心关键在于利润表中所呈现出的各项数据。
然而,除了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利润与亏损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财务相关报表同样是必需提交之文件。若当事公司执行的是税务计征方式为查账征收,那么所得税年度报告的截止日期应通常为每年的五月三十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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