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看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就明白。要是有些家伙用暴力、恐吓这些招数去逼人家还那些高利贷之类搞出来的非法债务,而且事情闹得很大,那他们可就是犯了一个叫“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东西。按照这个法律,敢干这事儿的话,可能会被判个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且还说不定得交罚金。当然,具体怎么判可就要看看事情到底是啥样儿的,比如他们是用什么手段、暴力到什么程度、给别人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等等。要是他们的行为没那么严重,那可能就不算犯罪,或者只会受到比较轻的惩罚。但要是真的构成犯罪,而且事情闹大了,那就有可能要接受相应的刑罚。
我们先来说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有个叫二百九十三条左右那部分,就是说有些人在处理高利贷这类不合法债务的时候,用的是暴力、威胁等非常规手段去要债,而且看起来特别过分的话,就可能触犯到催收非法债务罪这个法律条文。要是真的犯了这罪,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有可能交罚金。不过最后怎么判?主要还是看你自己到底干了什么事儿,比如说你是怎么欺负人家的,力度大不大,给别人带来什么样的伤害等等这些细节问题。如果你自己觉得其实也没那么严重,也可能不会被判成罪犯或是得到比较轻的惩罚。但如果你已经做得足够恶劣,真的算是犯罪了,那就有可能会被法院判罚相应的刑事责任。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倘有人员采取暴力或胁迫性质的手法,向借款人追讨那些因发放高利贷等种种不当方式所累积起来的非法债务,且情节恶劣者,其所实施的行径或许可归为催收非法债务罪范畴之中。在此条款约束之下,入罪之人或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刑事制裁,同时还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作为惩罚。
然而司法实践中,具体量刑还需依案情而定,综合考量被告人的行为模式是否具有暴力倾向、手段的狠毒程度及给受害者带来的灾难性影响等诸多因素。若被告人的行为尚不足以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则其所实施的追索行为未必触犯刑法,或仅得承受程度较轻的法律责任。但如若被告人的行为已然达到了犯罪的认定准则,且情节恶劣,那么他们就必须接受法院依法作出的相应刑罚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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