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程序中,夫妻分居期间的收入应当被视为共同财产,而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夫妻分居两地且由双方分别管理和使用婚后所得财产时,这些财产应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必须遵循各自分别管理和使用财产即归各自所有的原则。在离婚案件中,有权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在分居期间积累的财产,还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的任何其他财产。有关权利人可以选择通过协商或诉讼两种方式来实现财产分割。关于分居期间的财产,若夫妻双方并未就此做出特别的约定,那么这些财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情况下,夫妻二人可自由选择以何种方式进行分割;同时,他们也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进行分割,法院会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案。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财产或分居期间财产问题上已达成特殊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分居期间的收入将不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将无法对此部分财产进行分割。然而,即便如此,夫妻仍可以主动就此剩余财产进行分割协议。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夫妻如果处于分居状态,其期间所产生的收入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范畴。具体来说,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工作等原因所导致的分居生活,而这期间各自所获取并掌管、运用的任何经济收益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划分共同财产的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夫妻有权自行处理和支配各自掌管的资产。
在此基础上,若在未来的离婚判决中,涉及到对财产的划分问题,夫妻双方既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进行财产分配,也有权向人民法庭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判定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或分居期间并未达成特别约定,那么他们在分居期间所获得的所有经济收益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既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财产划分,也可以以诉诸法律的方式,请求有管辖权的法庭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合理划分。然而,如果夫妻在婚后或分居期间对财产状况有过特殊的约定,那么在分居期间所获得的经济收入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来的离婚判决中,这些财产将不会面临被法庭审理和分配的风险。然而,即使存在这样的约定,夫妻仍然可以在协议的框架之内进行财产划分。
解析:
在夫妻关系处于分居状况下,其在分居阶段的个人总收入,理所当然应当归类于共同财产范畴;同时,若夫妻二人因工作原因而需分处两地,并各自独立管理和运用婚内积累财产的话,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范围之内。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双方各自独立管理与运用的部分将归属各自所有。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式,既可采取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协议模式,亦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裁判式分割。关于分居时期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未对此进行特别约定的话,则该部分无疑应划归为夫妻共有财产之列。
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妇二人既可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实现财产的分配,实现自己理想的财产分配方案;同样地,他们亦有权选择以诉讼方式进行财产分割,而法院将会根据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合法公正的分配。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对此后婚姻生活中财产或分居期间财产进行了特别约定的话,那么分居期间的个人收入便无法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法院也就无权对此进行分割了。但需要注意的是,夫妇双方仍然可以以协议方式来安排此部分财产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专业解答夫妻分居期间,个人收入属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可独立管理财产,分割时归属各自。离婚时,可协商或诉讼分割财产,法院按共有原则分配。若夫妻对财产有特别约定,分居期间收入非共有,法院不分割,但双方仍可协议分配。
专业解答夫妻分居期间,个人收入属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可独立管理财产,分割时归属各自。离婚时,可协商或诉讼分割财产,法院按共有原则分配。若夫妻对财产有特别约定,分居期间收入非共有,法院不分割,但双方仍可协议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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