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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两年内未申请强制执行,能否重新起诉

雍* 山东-威海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7.23 13:13:30 402人阅读

判决后两年内未申请强制执行,能否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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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能在判决做出之日起满两年内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便无法再次启动司法程序进行上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自裁判文书依法作出并生效之日起,当事人应享有为期两年的时效期间申请法院直接强制执行。如在此期间内未提交任何申请,则其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将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进而法院也无法予以立案受理关于强制执行之申请事项。在这样的状况之下,尽管当事人无法利用法律途径强制执行判决,但该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故可据此向被告方主张履行判决书中所载明的义务。然而,由于已超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故无法再次向法院提起此类申请,仅能尝试与对方进行和解协商以寻求解决之道。以上即为我国法律领域对此类问题的相关规定,如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类似问题或者希望获取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2024-07-23 15:4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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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逾期长达二年未曾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一般而言将无法再次启动诉讼程序。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规之规定,在司法判决书正式生效应日起,当事人享有为期两年的宝贵时间,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若在此期间未能及时提出申请,则相应的权益将自动失效,法院亦将不再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的受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当事人无法借助法院的力量强制执行判决书,但是判决书本身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故可据此向对方主张履行判决书所载明的义务。然而,由于已超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时效,故无法再次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仅能尝试与对方进行和解协商。以上即为我国法律对此类事项的明确规定,如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类似问题或者希望得到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请随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2024-07-23 13:5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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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案件超过二年仍未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多数情形下无法再次启动诉讼程序。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判定结果生效以后,双方当事人将会拥有二年时间来提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若逾期二年内并未提出申请,则所涉及的权益将失效且丧失,法院也将不再对强制执行申请进行审理和批准。在此种状况之下,除非能够通过其他途径重新激活这一权利,否则当事人将无法借助法院的力量强制执行判决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判决书本身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已经超出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所以无法再次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只能寻求与对方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以上为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如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类似问题或者希望得到更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4-07-23 13:40:3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可以再次吗?答案是肯定的。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会裁定终结执行。2、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最高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应当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管辖。《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规定:“(公证机关)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不仅有利于迅速解决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问题,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促进经济的正常流转;而且可以避免因诉讼、仲裁带来的时间上的浪费和人力、物力的损耗。这是规范和及时调整社会经济行为的有力措施。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审理,一、二审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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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决后两年内未申请强制执行,能否重新起诉

    专业解答案件逾两年未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效力将失效,法院不再受理。即使判决有效,逾期后也无法再提交执行申请。建议遇到此类问题及时咨询律师寻求专业指导。

    2024.08.02 21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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