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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打官司赢了,但是对方不履行执行义务,我想申请强制执行,我想请问下法院现场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及双方的仲裁协议书或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准备好的材料,就可以按照以上法院现场强制执行程序来申请强制执行了,
你好,我们想要申请强制执行的,就要知道程序是怎么样的,以下就是法院现场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强制执行的程序,特别简单:当事人申请,法院受理立案后,可以立即执行.一、申请时,申请执行人一般会提供财产的相关线索,法院会据此立即采取措施.二、法院不需要通知被执行人,否则被执行人可能马上转移财产.事实上,申请执行前,被执行人肯定是没有依法自动履行义务,否则,又何必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法院完全可以依法采取断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官如果不想快速执行,那就按法律规定,先发个执行通知书.然后给你3-7天时间,然后,财产转移没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强制执行的听证程序是如何的为了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执行听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听证准备(一)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异议书。(二)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或第三人对提出的主张或理由如实提供相应证据。(三)执行员在听证前七日内传唤、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异议人,告知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以及听证庭组成人员。(四)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在听证前三日相互交换证据。(五)执行员三人组成执行合议庭,其中一人为主持人,(六)听证开始前,主持人分别核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异议人或执行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审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权限。2、听证调查(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听证人有申请回避、主张权利、陈述事实、举证、反驳、辩论的权利和必须遵守听证秩序的义务,向听证参与人讲明提供虚假证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异议人主张权利,陈述事实,举证说明。(三)申请执行人陈述事实,对异议人、被执行人的陈述提出承认或否认的意见,并提供证据。(四)被执行人陈述事实,对异议人的意见提出异议,进行反驳,并提出相关事实和证据。(五)异议人出示证据,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质证;申请执行人出示证据,异议人、被执行人进行质证;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对异议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异议人对申请人、被执行人、异议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主持人出示调查收集的证据,申请人、被执行人、异议人进行质证。3、听证辩论(一)按异议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顺序发言。(二)按发言顺序相互进行辩论。(三)听证辩论终结时,根据自愿、公平原则,允许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4、合议裁决合议庭对双方质认的证据进行认证,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第一,对是否应予执行及如何执行作出裁定。第二,执行异议成立的,返还已执行的案外人财产或裁定中止执行;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异议。第三,符合变更、追加条件的,裁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执行听证的全部内容,应由书记员记录在卷,交听证参与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专业解答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咱们想要申请强制执行,就得找点儿别的证据来证明咱俩之间是真有这笔债务关系。就算你们俩真的借钱了,虽然没打借条,但像银行转账纪录,第三方见证人的话,还有录音录像以及短信、微信聊天这种绰号“电子证人”的东西,都能拿来做个证明。要是这些证据足够有力地说清楚这事儿,那你这个债权人就能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专业解答别慌,我给你说说这个事情怎么处理。首先,你得看清楚合同里有没有规定什么时候还清所有的欠款,如果有的话,那就好办多了。只要对方没按照这个规定来,你就有权利去告他们,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而这个官司赢了之后,如果对方还是不肯还你那些钱,你就可以申请让国家出面强制执行了。
专业解答关于申请执行时间的相关事项,根据法律法规条文的明文规定,其时长应为贰年之久。具体来说,这贰年的期间其实是以法律文书中所明确规定的应当履行义务的最终日期作为起点进行推算的。若在法律文书中已经详细列明了分期履行的方案,则该贰年的期间从最后一期法定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倘若法律文书未曾清晰注明履行期间的长短,那么此贰年的期间将依照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作为起点开始计算。
专业解答在债务人未能按照法律文件所载之承诺履行还款义务之时,债权方有权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履约期限完毕之后的第二年起向当地的司法机构申请强制执行。若该法律文件对于欠款偿付承诺规定分期执行,则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自最后一次履约期限逾期之际开始计算。倘若法律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履约期限,那么就应该遵照法律文件生效的那一天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起点进行日期推算。
专业解答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两年,此两年的时限是自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最终截止日期开始进行计算,此种情况下,若法律文书中对于义务人分批次履行债务有明确的规定,则需以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到期的那一天为起点计算期限。另外,若法律文书并未对应履行的期间做出明确规定,那么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将自法律文书发生效力的那一刻起算。因此,当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在上述所述的期限内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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