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在执行逮捕相关手续时,务必向涉嫌犯罪人或嫌疑人出示逮捕证。此外,公安部门应该于实施逮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将有关逮捕的具体信息告知被捕者的近亲亲属。因此,在刑事拘留之初,倘若目标人物已经遭受到逮捕拘押,那么其亲属理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就会获悉这一消息。然而,若在拘留阶段尚未进行逮捕审判,家属则需耐心等待,直至最终的逮捕裁决得以公布并通知到他们为止。
2024-07-20 11:36:00 回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公安部门在执行逮捕程序过程中,务必依法出具逮捕证,且必须于执行逮捕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向涉案人员的直系亲属进行通报。因此,在面临刑事拘留之后,倘若当事人已经遭到逮捕,其家属应能在逮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知晓这一事实。若在拘留期间尚无逮捕之实,那么家属或许需要耐心等候更长的时间,直至官方公布最终的逮捕决定并向家属进行正式的告知为止。
2024-07-20 09:56:58 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时,必须出具逮捕证。此外,应在执行逮捕之后的24个小时内,将此项消息告知被捕之人所依附的家庭成员。鉴于此,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若其已被下令逮捕,那么其家人应该在逮捕事件发生之后的24小时之内知晓这一情况。然而,倘若在拘留阶段还未被宣布逮捕,那么家人们可能会等待更为长久的时间,直至最终的逮捕命令做出并传达至他们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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