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因为公司破产清算,对于法院执行的顺序,不知道是不是大股东财产。所以我帮忙求助一下法院先执行大股东财产吗?需要详细解答。
根据现行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程序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法院处分查封财产。这个规则符合查封制度的法理,也有利于调动申请执行人的积极性,及时发现、控制财产并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实践效果总体是好的。但是当该查封财产上存在其他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保障的债权(以下简称优先债权)时,如果首先查封法院迟延处分财产,就会损害到优先债权人的利益,优先债权制度的目的将会落空。
2018-01-29 16:17:2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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