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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表述,寻找到被保释的条件主要源于可能面临处以某种控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情境;同时也得考虑到可能将被判决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而且在采取保释措施后既不会引发社会紧迫危害性问题的可能性。关于审判何日进行本身,并不能够直接判断是否可实施保释的关键因素,重要的是取决于犯罪嫌疑者或是被告者的具体状况是否满足上述所述保释条件之要求。若确实符合条件,那么即便审判日期尚未确定,仍然有权利提出保释申请。因此,能否获得保释,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2024-07-17 16:1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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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场景囊括了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如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性等状况。尽管择期宣判并不能直接决定可否进行取保候审,然而其关键之处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实际情况是否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若符合相关要求,即便择期宣判,仍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2024-07-17 14:3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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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境主要包括:1.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独立适用之附加刑;2.涉嫌犯罪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然而,择期宣告判决本身并不能够直接决定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其关键因素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实际状况是否满足上述所述的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若经审查认定符合相关条件,即便选择择期进行宣判,仍然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必须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24-07-17 12:59: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