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西山区看守所,针对律师面见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正常程序,一般包含如下几个环节:
1.预先通知并预定:作为先行步骤,律师需要向看守部门递交正式的书面请求,填写会见申请书并附带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例如会见信及委托人及律师自己的从业证明。除此之外,还需要征得看守所负责人的同意,以确定会面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2.身份核实:在双方约定好的会面时间内,律师必须亲自前往看守所,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便接受看守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核实。
3.会面前的准备工作:在经过身份核实之后,律师将会被引导至特定的会见室内,并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做好会面的各项准备工作。
4.会面过程:在会见室内,律师可以与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的交谈,但是谈话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且不能涉及任何与案件无关的话题。
同时,整个会面过程通常会受到监控设备的监督。
5.会面结束后的工作:在会面结束后,律师需要将会面的详细情况记录在会见笔录中,并请当事人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在位于西山区的预审拘留中心内,为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权而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们,其会见流程通常包含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律师需要预先向该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其中应包括会见函以及律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等相关文件,以期获得预约会见的许可;
其次,当律师按照约定的时间抵达预审拘留中心时,他们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律师执业证书,以便进行严格的身份核实;
再次,在工作人员的妥善安排之下,律师得以进入特定的会见室,开始会见前的准备工作;
最后,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将有机会与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的深入交谈,然而,由于会见通常是在监控设备的严密监视下进行的,因此,律师在谈话中不得涉及任何与案件无关的话题。
此外,在会见结束之后,律师还需将相关情况详细地记录在会见笔录之上,并请当事人亲自确认无误。
在西山区看守所中,对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程序一般包含如下几个主要环节:
首先,律师需要预先提交书面申请至看守所,其中包括会见函及律师执业证书的副本等具体阐明会面意图的文件;紧接着,律师可根据事先约好的时间抵达看守所以备身份核验;经过查验其身份证件以及律师执业证书后,即可得到允许并在看守所工作人员的协助之下,被引领至指定的会见室内准备会晤事宜;在正式开始会谈之前,律师有机会与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的私密交谈,然而,这一过程通常是在监控设备的严密监视之下进行的,并且严禁讨论与案件无关的话题;
最后,当会见结束之际,律师应将相关信息详细地记录在会见笔录之上,并请当事人亲自过目并签字确认。
专业解答在看守所,家属可以探望被关押人员,并且可以携带一些必需品。但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管理策略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家属可以携带少量生活用品和经过审查的书籍。需要注意的是,衣物不能含有金属或绳索,书籍也不能包含违法内容。此外,食品、药品和通讯设备等通常是禁止携带的。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看守所的安全和秩序,同时保障被关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想了解更详细的规定,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看守所或相关部门。
专业解答在押解的过程中,家属通常不能给被拘禁的人递东西。这么做主要是为了维护看守所的监管秩序和安全。看守所会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任何可能威胁监管安全、破坏秩序或用于非法活动的物品进入,以此来降低潜在风险,保证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整个监管环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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