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面临危险驾驶罪指控的案件中,刑事司法机关通常会依据相关法规对于当事人是否需要进行逮捕做出评估。这一决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是犯罪行为的情节是否轻微;
其次,是否存在任何前科记录;
再次,考察犯罪行为有无产生重大的破坏性影响以及对社会公众的安全构成威胁;
最后,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自身具备稳定的职业和居所情况,以判断其是否具有再犯风险或者实施类似违法行为的可能性。若以上各方面均符合审慎判断的标准,司法机关便有可能决定不对该嫌疑人进行逮捕,而选择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来保障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7-08 12:2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