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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赌资量刑具体标准是多少

吴** 江西-九江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07.07 08:58:00 454人阅读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量刑具体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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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基于赌资数目、参与者人数以及持续时间这几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来确定。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并没有对于具体赌资数额的明确规定,取而代之的被用来评判犯罪严重性的标准则是“情节严重”。根据这一标准,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而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那么其所应承担的刑罚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7-07 08:59:00 回复

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

你好,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不构成本罪。提供赌场之后,本人是否参与,是否抽取渔利的,不影响本罪成立。由于开设赌场,吸引他人前去赌博,参赌人数多,赌资数额大,赌场收入更加丰厚,社会危害性也较一般的聚众赌博更大,所以,刑法在赌博罪之外单设开设赌场罪。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以上就是关于开设赌场罪量刑江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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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罪的主体范围较广,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都可成为本罪主体。只要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就会构成此罪。这扩大了责任追究范围。

    2024.10.10 1583阅读
  • 开设赌场罪算不算犯罪主体

    专业解答在我国刑法中,开设赌场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年满16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都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自然人犯罪的,将受到刑事制裁;单位犯罪的,不仅会被处以罚金,还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其他参与人的刑事责任。

    2024.10.09 1966阅读
  • 开设赌场罪犯罪客体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开设赌场这种行为危害可太大了!它不仅会破坏社会的正常运转,还会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核心价值观造成冲击。而且,这种行为还容易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比如家庭纷争、犯罪行为以及财产损失等等。咱们必须坚决打击这种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2024.10.01 1573阅读
  • 确定开设赌场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专业解答关于开设赌场罪的主体问题,并非属于特殊人群。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明确指出,在开设赌场罪中,犯罪主体乃是一般的自然人,这意味着只需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皆可涉足其中,无论其为我国公民还是他国公民,均被视为该类犯罪的适格主体。

    2024.08.30 1473阅读
  • 开设赌场罪判缓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专业解答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若满足以下条件,可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宣告缓刑。

    2024.08.27 17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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