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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嫌疑人通常并不会被无缘无故地更换关押地点,除非是出于案件管辖权的变更、侦查工作的实际需求或者其它明确规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当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向被拘留者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而后者也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然而,具体的关押地点调整则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的家属,但是无法通知的除外。
2024-07-06 18:3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