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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决定权归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可知,对于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是否有必要展开保释候审的程序,通常要视具体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态度而定。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环节,如果经审查认定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便可依法作出相应决定。在此过程中,并不存在所谓的“谈判”行为,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对证据的综合评估来进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律师往往会就取保候审事宜与检察官进行沟通协商,以期获得更有利于当事人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7-06 12:2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