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发生于苏州地区的交通肇事案当中,负责办理取保候审事宜的律师其主要职责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律师需对嫌疑人能否取得取保候审资格进行全面评估,这其中需考虑到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性质及其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以及他的悔过表现等多个方面;
2.其次,律师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既要搜集各种相关证据,又要撰写详尽的法律意见书,以证明嫌疑人并无逃避司法机关侦查或者审判的意图,同时也不会对证人的出庭作证产生任何妨碍作用;
3.再次,律师需要积极地与检察院进行沟通交流,力争能够得到他们对于取保候审申请的支持和批准;
4.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若情况需要,律师将代表被告人在法庭上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5.此外,退一步说,一旦被告人被成功取保候审,律师还必须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确保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7-06 09:3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