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一般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申请往往需由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理律师等人提出。在实际操作中,此等申请亦可由上述主体本人自行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然具体的申请事宜却常常需要通过专业律师的协助或者直接向负责侦查、起诉与审判等办案职能的政府机构(例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鉴于法律程序所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及复杂程度,我们强烈建议您在专业律师的悉心指导之下进行相关的申请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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