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指定的保证人必须全力配合司法机关的随时传唤和问询。倘若未有正当合法的缘由而未能按时出席,将面临着被解除取保候审的严厉后果,并且还可能会遭受更为严厉的强制性处理措施。因此,从严谨的法律角度来看,被取保候审者对于传唤的准备与应答都有着高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4-07-04 11:0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