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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想还钱却被拒绝怎么办
解析:若债务责任人依照原定协议约定的期限打算偿还借款,而此时债权方却拒绝接受此笔款项时,作为债务责任人可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妥善处理:首先,务必完整保存所有相关收款凭据,例如支付转账记录以及汇款凭证等。其次,尝试与债权方进行有效沟通,明确表达出愿意偿还欠款的诚意,同时请求对方提供适当的还款渠道。倘若债权方仍然坚持拒绝接受还款,那么债务责任人便可考虑将所筹集到的款项存入当地法院设立的提存款项中,以此来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还款的责任和义务。如此一来,不仅能够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能有效规避可能出现的无谓法律纷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的,付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付款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法律意见】 1、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没钱赔偿,只能按法律规定处罚,不会加重。但如果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可以从轻处罚。 3、暂时没钱,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只要判决了,被害人就可以通过终生追讨。4、提讼后拒绝赔偿的可能会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您好,针对您的谈好了入职公司却拒绝了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员工与新公司谈好入职后,辞去原公司工作。谁知新公司却将其拒之门外。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要求新公司赔偿,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因此,只要员工能证明新公司有明确要求其入职的意思表示,并且拒绝的理由并不合理,那么员工有权利要求新公司赔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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