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出售假冒药物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有可能构成“生产及销售假药罪”。关于能否给予嫌疑人保释等候审理这一问题,则必须考虑到嫌疑人人身因素、所涉案件情节以及对社会所产生的潜在威胁等诸多方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若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采取保释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险者,方可准予保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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