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取保候审法律咨询 > 缓刑跟取保候审啥性质
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缓刑跟取保候审啥性质

任** 福建-宁德 取保候审咨询 2024.06.30 13:34:00 310人阅读

缓刑跟取保候审啥性质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宁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缓刑与取保候审皆为刑事诉讼程序中运用的非羁押方式,然而两者却各有其独特性质及内涵。缓刑,乃是指法院依法判定罪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在判决生效后予其定罪量刑,但在一定时期内暂时不予实际执行,在此期间内若罪犯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则原判刑罚将被视为已执行完毕的一项法律制度。而取保候审,则是指在审判之前,犯罪嫌疑人为确保自身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向司法机关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作为保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有权决定予以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终结,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024-06-30 13:35: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