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侵占罪中的遗失物和遗忘物如何界定

侵占罪中的遗失物和遗忘物如何界定

蔡**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6.28 08:59:00 333人阅读

侵占罪中的遗失物遗忘物如何界定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九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侵占罪所涵盖的遗失物,通常指的是源于他人意外疏忽或未曾发现并暂时尚未得到妥善处置的财产。与之相对,遗忘物则特指那些在特定环境下被他人无意中遗忘,然而却可以通过一定方式确认其原所有者身份的财物。这两种概念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能否明确其所有权以及是否处于他人实际掌控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6-28 09:00: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