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实施侵占财产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参与者需要以合乎道德规范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持有着他人的财富资源;
其次,他们必须将这些原本属于他人的财物非法占有为自己所有,并且持有不归还的态度;
最后,所涉及到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法定的20,000元人民币以上。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即如果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那么将会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会被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对于那些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同样适用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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