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因打架而受到刑事拘留的情况,能否进行保释须视案件的具体情节严重程度、嫌疑人对于自己所犯罪行的深刻忏悔以及对其自身及社会存在潜在威胁性的评估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此种制度通常被称之为“取保候审”。若嫌疑人并未表现出对社会继续造成危害的风险,以及预计将施加给其的刑罚相对较轻时,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有可能会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权利并非自动赋予,而是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并且经过司法机关的严格审查和决策才能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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