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当涉及到诽谤罪的刑事诉讼问题时,通常情况下,并无法实现随意撤销诉讼的操作,原因在于刑事诉讼的发起权限归属于国家公诉机关,而并非个人。
然而,如果在正式提出起诉之前,原告与被告之间能够达成和解协议,那么这将有可能对检察机关的起诉决策产生影响。然而,最终是否选择撤诉,则需要根据检察院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原告可以随时随地地“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4-06-22 08:5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