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将在事发所在地的看守所进行执行。而所谓的刑事拘留,也被称为先行拘留,这是公安机关在面对那些应当实施逮捕的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在法定的紧急状况之下,暂时地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并将其收押至看守所进行监管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委托的律师可以进行会见之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行探视,但是可以为被拘留者提供生活必需品以及生活费用。
至于家属方面,则需要等待案件的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才能够进行探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