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1、毫无疑问,这是完全合法且被允许的行为。辩护律师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方可请求进行会见,看守所必须在接到请求后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安排会面。
2、在刑事诉讼的侦查环节中,担任辩护律师时,公安机关预审部门有责任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就那些未涉及到国家机密的案件而言,负责办理该案件的相关机构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申请之后的48小时之内,为其安排与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会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024-06-17 12:3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