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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房产转移登记申请表(需提供原件);
2.申请人(包含所有共同拥有人)的身份证件(必须经审查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3.房屋相关资料的详细勘查和备案证明(需提供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房屋共有权证,如有)(需提供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者遗嘱公证书以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原件);
6.由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需提供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关于房屋坐落门牌号码的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
8.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任何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4-06-14 11:3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