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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侵占罪,其内涵是指行为人为谋求非法占有他人所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务、遗失物或者埋藏物,且数额较大,却拒绝归还给对方的行为。与此相对应的,盗窃罪则是指行为人为追求非法占有他人所拥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进行盗窃的行为。
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首先,从犯罪对象来看,侵占罪的对象仅仅局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是他人遗失的物品以及埋藏物。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这些财物已经由他人持有;
然而,盗窃罪的对象则只限于他人所持有的动产。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这些财物并未由行为人持有。换句话说,侵占罪的对象是“自己持有但属于他人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则是“他人持有但属于他人的财物”。
其次,从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来看,侵占罪在非法占有财物的过程中,被占有的财物已经处于行为人的持有和控制之下,行为人只需采用欺骗、抵赖等手段便能将持有转变为非法占有。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者半公开的;相比之下,盗窃罪在非法获取财物之前,财物并不在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行为人必须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来实现非法占有。
最后,构成侵占罪除了需要满足数额较大的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这一情节;而对于盗窃罪来说,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多次盗窃,即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同样可以构成犯罪。即使在盗窃他人财物后,行为人又将财物返还给了他人,也不能改变犯罪的性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6-12 11:1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