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解析:
关于涉嫌参与赌博案并获利者,应认定其为涉及多人聚众赌博的行为。在这类情况下,若被告人所取得的抽成利益累积超过人民币5000元,即符合刑法规定的聚众赌博犯罪条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
同时,如果某人以获取盈利为主要目的,存在如下任何一种行为特征,则可被视为“聚众赌博”:
(一)召集超过3名人员进行赌博活动,且其所获得的抽成利益累积已达人民币5000元以上;
(二)召集超过3名人员进行赌博活动,且赌资总额累积已达人民币50,000元以上;
(三)召集超过3名人员进行赌博活动,且参赌总人数累积已达20人以上;
(四)召集超过10名中国公民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回扣或介绍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