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必须澄清,“帮信”并非诈骗罪行。实际上,“帮信”罪名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出现在刑法典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中。该条款明确指出,若行为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以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的方式,帮助他人在信息网络上进行犯罪活动,且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帮信”罪。
其次,我们需要注意到,“帮信”与诈骗之间存在着诸多差异。
首先,从行为对象来看,“帮信”的行为对象是信息网络,而诈骗则针对的是具体的财物;
其次,从行为主体来看,“帮信”的行为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而诈骗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再者,从行为方式来看,“帮信”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而诈骗则涉及到欺骗、欺诈等多种手段;
最后,从主观内容来看,“帮信”的主观内容是为了帮助他人进行犯罪活动,而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此外,如果是单位犯了上述罪行,那么不仅要对单位进行罚款,而且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在实施“帮信”行为的过程中,还触犯了其他罪行,那么就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名和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