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数额标准如下:若挪用公款供私人用途,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已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则一万元至三万元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则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此外,如果挪用公款供私人使用,并且用于非法活动,那么五千元至一万元将作为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起始金额,而五万元至十万元及以上的,则被视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
多次挪用公款;
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
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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