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凡被司法机关正式批捕者,将在二十四小时后争取释放或进行保释。这主要得益于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之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询问被羁押人员;若拘留时间已过,倘若被拘留者的情况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标准,他便可提出保释申请。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保障措施,指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向公安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干扰案件的调查,且在传唤时能够立即到达。这种保释通常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无需监禁或逮捕,但需对其行动自由加以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6-08 16:38:00 回复